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6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18
【发布文号】:京财企[2013]2481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26
【生效日期】:2013-11-26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9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京财企[2013]2481号  2013年11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市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委制定了《北京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加强和规范我市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制定的《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