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7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25
【发布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7
【生效日期】:2013-04-0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8-04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2号  20134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