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28
【发布文号】:内经信科电字[2013]274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08
【生效日期】:2013-05-0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2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经信科电字[2013]274号  2013年5月8日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满洲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二连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依据《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及应用和产业急需,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带发展,通过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应用规模大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系统研制项目,促进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应用,培育壮大物联网市场,推动物联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一)面向发展急需。有助于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节约能源和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问题。

(二)具备基础条件。具备前期的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重大的研发成果或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高水平的研发或建设人才团队,充足的科研或建设启动经费,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等基础条件。

(三)技术实现领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指标或应用效果比现有技术或系统有显著改善和提升。

(四)应用市场广泛。具备明确的应用目标、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的应用规模,应用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产生可复制的运营模式,有助于提升物联网产业规模。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重点支持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提升生产和运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主要包括:

1、智能工业领域。重点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检测、制造供应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