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停业和复业办理税务登记核准程序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30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11
【发布文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6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30
【生效日期】:2012-09-23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29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6号  20121130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现对停业和复业办理税务登记核准问题公告如下:取消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7号)制定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办法(暂行)》(河南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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