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报送期限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40
【发布文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3]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5
【生效日期】:2013-04-2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3]2号  2013425

2013年第一季度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施行后,新的财务报表网上采集系统运行的首个财务报表报送期。由于财务报表的报送要求及报送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上新的财务报表网上报送系统不稳定,对纳税人的报送造成较大影响。为给纳税人更多的时间熟悉掌握新的财务报表报送系统,提高财务报表报送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