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商所发[2013]44号 2013年2月21日 为充分听取市场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和运作机制,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现将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合约,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等实施细则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 (见附件) 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所,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邓云 杜会行 通讯地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期货大厦 邮政编码:116023 电话:0411-84808632;0411-84808262 传真:0411-84807054 电子邮件:dengyun@dce.com.cn duhx@dce.com.cn 附件: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