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国发[2012]37号 2012年8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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