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2 来源:国务院 浏览:302
【发布文号】:国发[2012]37号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2-08-02
【生效日期】:2012-08-02
【法规效力】: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7-16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务院  国发[2012]37号  2012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