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6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46
【发布文号】:浙价服[2011]90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16
【生效日期】:2011-04-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浙江省物价局  浙价服[2011]90号  2011316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资产评估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