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归集方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21
【发布文号】:苏地税函[2011]81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08
【生效日期】:2011-04-0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1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11]81号  201148

各省辖市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现明确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省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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