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等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08 来源:国务院其它部委 浏览:386
【发布文号】:中评协[2011]162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国务院其它部委
【发布日期】:2011-10-08
【生效日期】:2011-10-08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6-06-05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11]162号  2011年10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进一步推动评估行业整体执业水平的提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总结近年来丰富执业经验和吸收相关领域最新政策规定及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征求意见稿)、《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征求意见稿)、《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涉及签章制度条款的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准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为保证准则征求意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方协会按照《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指引》(中评协[2006]88号)要求做好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准则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并于2011年10月21日前将对四个准则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我会专业标准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 系 人:杨晓梅 于 跃

联系电话:(010)88191799;(010)88191720

电子邮箱:biaozhun@cas.org.cn

附件:

1、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征求意见稿)

4、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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