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0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412
【发布文号】:会协[2011]19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1-04-10
【生效日期】:2011-04-1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4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协[2011]19号  2011年4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认真落实中注协“五代会”关于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要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会协[2010]10号)的总体安排以及“关于印发《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表》的通知”(会协[2010]52号),2010年以来,中注协会同各地注协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途径,一批新业务拓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已陆续启动建设。为统筹做好示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有关地方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联系人:研究发展部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邮箱:yjfzb@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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