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8-12-05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443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66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2-05
【生效日期】:2009-01-01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6-04-0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66号  2008年12月5日

为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拟定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务院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布,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2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财政部(税政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政编码:100820

传真请发至:

(010)68502031

(010)68552555

网上提意见,请登陆:http://www.ndrc.gov.cn/rysgkfa

附件: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拟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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