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08-08-11 来源:商务部 浏览:523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8-08-11
【生效日期】:2008-08-11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6-06-1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商务部  2008年8月11日

为了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和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我部对1998年实施的、2004年1月1日修订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进行了修订。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联系人: 商务部条法司 荣民

电话:65198404

电子邮件:rongmin@mofcom.gov.cn

传真:65198996

征求意见截至日期:2008年8月18日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修订草案2008年7月15日第十七稿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企业备案登记管理

第三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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