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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为了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和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我部对1998年实施的、 联系人: 商务部条法司 荣民 电话:65198404 电子邮件:rongmin@mofcom.gov.cn 传真:65198996 征求意见截至日期: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企业备案登记管理 第三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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