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
发布日期:2008-05-29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浏览:438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技术指导
【发布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8-05-29
【生效日期】:2008-05-29
【法规效力】:技术指导
【失效日期】:2025-05-01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所属行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2008年5月29日

上市公司根据我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我部申请股票连续停牌的,应当填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与停牌申请一并提交我部。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特别重大,需要事前报请国务院原则同意的,可以在承诺的停牌期限届满前,向我部申请适当延长停牌时间,并将相关情况在进展公告中予以披露。

附件: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申请停牌时填写)

公司简称:            公司代码: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项目主办人姓名:         联系方式:

(若申请停牌时独立财务顾问尚未确定的,可以在确定后将其联系方式告知我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和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类型的描述:

(1)资产购买;(2)资产出售;(3)资产置换;(4)其他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达到重大的标准:

(1)资产总额;(2)资产净额;(3)营业收入;(4)其他

3、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潜在)收购人;(3)独立第三方;(4)其他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是;(2)否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6、上市公司支付方式为(针对购买的资产,可多选):

(1)现金;(2)其他非现金资产;(3)发行股份;(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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