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8-21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414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7-08-21
【生效日期】:2007-08-22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7-16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人民银行 2007年8月21日
为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投放,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提高到3.6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84%提高到7.0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附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调整幅度
|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
|
|
(一)活期存款
|
0.81
|
0.81
|
0.00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