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2-27 来源:财政部 浏览:328
【发布文号】:财综[2007]17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7-02-27
【生效日期】:2007-02-2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18-02-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BDO CHINA注:根据“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财综[2018]8号 2018年1月17日)的规定,本规定于2018年2月1日废止。)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财综[2007]17号  2007年2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反映。

附件: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