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章程
发布日期:1991-12-15 来源:国务院其它部委 浏览:243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务院其它部委
【发布日期】:1991-12-15
【生效日期】:1991-12-1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4-0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烟草总公司  1991年12月15日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对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英译名CHina NationalTobacco Corporation,缩写CNTC。

第三条 公司宗旨: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法规、法令、方针政策,按照国家计划,对所属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第四条 公司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中国烟草总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全国性的农工商贸一体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受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

第五条 公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虎坊路11号,邮政编码100052。

第二章 注册资金

第六条 中国烟草总公司全部的注册资金包括工业、商业、外贸企业为一百三十二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金一百零七亿四千万元;流动资金二十四亿六千万元。统一归中国烟草总公司经营调度使用。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业务范围是,统一组织和安排全国烟草行业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烟草行业农、工、商、贸的协调发展,推动行业技术和管理进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解决行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对烟草基层工商企业进行领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具体职责是:

<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