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PA注1:根据《2008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101号 PCPA注2:根据《关于对部分汽车及配件编码调整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18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1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1),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07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1种货物(379个8位HS编码),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玉米、大米、小麦、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蚕丝类、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
(二)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是: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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