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30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325
【发布文号】:证监机构字[2006]124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6-30
【生效日期】:2006-08-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2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PCPA注:根据“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公告[2011]32号 2011年10月26日)的规定,本通知部分条款已于2011年10月26日被修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机构字[2006]124号  2006年6月30日

各证券公司:

为了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内部控制机制,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现予发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各类风险,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本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第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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