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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为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促进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 预算控制
第四条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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