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PA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6年)》(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令[2006]148号 2006年3月28日)的规定,本办法于2006年5月1日废止。)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令[2003]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已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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