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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罚字[2003]33号 2003年12月31日
当事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葛志斌;
冯梳胜,男,52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居委会水仙阁8号302房,中炬高新原董事长;
葛志斌,男,5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中区洪家基18号408房,中炬高新原总经理、现董事长;
曾学先,男,44岁,住址为中山市松苑新村青晖阁11号602,中炬高新原副总经理;
乔力克,男,5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莲峰区紫里18号,中炬高新董事、副总经理;
刘亮洲,男,6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莲峰区莲峰新村14号402,中炬高新原董事;
傅少杰,男,47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华柏路12号501房,中炬高新董事;
钟浦江,女,46岁,住址为广州市牛奶厂街14号二楼,中炬高新董事;
黄天柱,男,31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47号,中炬高新原董事;
刘荣健,男,44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中区枕善坊32号105房,中炬高新董事;
萧卓森,男,49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居委会翡翠坊5号202房,中炬高新原董事;
李韬,男,4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歧江区南安路31号403,中炬高新原董事。
当事人中炬高新及相关中介机构虚假陈述一案,经审计署向我会通报,由我会于2001年12月立案调查。我会对当事人的各项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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