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炬高新及相关人员)
发布日期:2003-12-31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236
【发布文号】:证监罚字[2003]33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3-12-31
【生效日期】:2003-12-3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2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罚字[2003]33号  2003年12月31日

当事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葛志斌;

冯梳胜,男,52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居委会水仙阁8号302房,中炬高新原董事长;

葛志斌,男,5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中区洪家基18号408房,中炬高新原总经理、现董事长;

曾学先,男,44岁,住址为中山市松苑新村青晖阁11号602,中炬高新原副总经理;

乔力克,男,5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莲峰区紫里18号,中炬高新董事、副总经理;

刘亮洲,男,6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莲峰区莲峰新村14号402,中炬高新原董事;

傅少杰,男,47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华柏路12号501房,中炬高新董事;

钟浦江,女,46岁,住址为广州市牛奶厂街14号二楼,中炬高新董事;

黄天柱,男,31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47号,中炬高新原董事;

刘荣健,男,44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中区枕善坊32号105房,中炬高新董事;

萧卓森,男,49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居委会翡翠坊5号202房,中炬高新原董事;

李韬,男,43岁,住址为广东省中山市歧江区南安路31号403,中炬高新原董事。

当事人中炬高新及相关中介机构虚假陈述一案,经审计署向我会通报,由我会于2001年12月立案调查。我会对当事人的各项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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