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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PA注1:根据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交通部已取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质考核,改变交通(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PCPA注2:根据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建设部已不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行政审批而实行自律管理。) 国务院 国务院令[2000]279号 2000年1月30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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