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05-06-10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289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5-06-10
【生效日期】:2005-06-10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6-04-08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人民银行  2005年6月10日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目前我国支付服务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起草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于2005年6月30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联 系 人:滕辉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中国人民银行32—127信箱 支付结算司

邮政编码:100032

E-MAIL :zfqszz@pbc.gov.cn

传 真:010—88091703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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