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服务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及解读
发布日期:2023/5/31 9:10: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友情提示:本政策解读收录于立信税务“政策服务平台”,如您想得到更多更全面的税务政策资讯,请关注“立信税务”微信公众号,我们的税务平台将给您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5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70件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在公布失效废止的70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5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1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废止。在这些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中,有的文件由于税务部门持续完善税法执法制度和机制,已被新规定替代,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2015年第10号);有的文件确定的工作已经完成,文件内容已过时效,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别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6号);有的文件上位文件依据已废止,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职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193号)。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资质荣誉 | 本所动态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LXTAX邮箱入口 | BDO邮箱入口
Copyright © 2001-2013 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2039590号-5
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8楼 邮编: 200002 电话:021-23281685/23281228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