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会议提出五项具体措施:
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二是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
三是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创业担保贷款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
四是大力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五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